医疗器械处罚(医疗器械处罚案例)
发布时间:2024-11-19

医疗器械过期处罚规定

1、经营或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将受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

2、销售过期医疗器械未被使用时,没收涉案医疗器械,货值不足1万元,罚款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销售过期医疗器械已被使用时,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罚款为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罚款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情节严重时,可责令停产停业。

3、违法销售过期医疗器械的个人或单位,将被处以2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若销售过期医疗器械的货值金额达到1万元以上,除了罚款外,还将按照货值金额的5倍至10倍追加罚款。 对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情况,监管机构将责令违法者停产停业。

4、如果使用的话: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处罚

1、法律分析:针对无证销售医疗器械的,由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将对违法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货值金额在1万元以上,将处以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还将责令停产停业,并在10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和单位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

3、对于那些未取得相关许可而擅自从事医疗器械销售活动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责令停止营业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没收所有非法经营的产品以及违法所得。

医疗器械抽检不合格行政处罚

1、如果这类行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了极度恶劣的后果,则当事人需要承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缴纳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与此相对,仅是某些普通违反医疗器械法规的经营活动,可能面临的仅仅是行政处罚,如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产品和违法收入,并收取相应的罚款等。

2、河南省荣贝得不合格是因为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2022年8月,河南荣贝得因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被相关部门罚款27000元。河南省荣贝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是一家以从事医药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医疗器械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除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4、第五条 对当事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按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产品的风险性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给予从重处罚、一般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予处罚。

5、《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第86条第3项规定,手术室吸引器在出现问题的情况下,涉嫌安全质量违法行为,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并且最高要进行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6、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二章主要围绕实体规则进行阐述,明确了不同违法行为的处罚等级及其具体适用情形。第五条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产品风险及社会危害程度,可给予从重处罚、一般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以及不予处罚。